办事程序 一、人员流动程序 1、个人申请;2、填写流动人员申请表;3、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注意见;4、卫生局研究审批;5、送人事局审批事项;(1)县外人员调入泸县卫生系统;(2)调入县城范围内;(3)企业人员调入卫生系统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程序 1、本人填写申报表;2、提供有效证件:(1)本人身份证;(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3)毕业证:申报中级职称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证;3、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统一考试大纲资料在卫生局人事股预订,每年8-9月报名。 三、个体行医 1、本人申请,当地政府签注意见;2、认定标准:具备中等医疗卫生专科学校毕业;依法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乡镇9000人至10000人准入个体诊所1人)。 四、乡村医生 1、本人申请,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卫生科签注意见;提供中等(或医疗卫生专科学校毕业证或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从事三年医师事实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填写申请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乡村医生2000人以上3名,2000人以下2名;离场镇25公里设卫生站(室)有效,每季度核发证照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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