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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基本信息登记表2

时间:2010-03-11 18:28:11  来源:  作者: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服务人员资格认证

序号

2

是否收费

受理方式

承诺件       

 

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20

材料预审

 

 

审批对象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

 

审批方式

确认 

 

实施主体

泸县卫生局

 

审批条件

 

 

提交材料

(有条件的窗口应提交示范文本电子文档)

名称

形式

份数

 

申请书

纸质

1

 

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

1

 

职业医师证复印件

纸质

1

 

注册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纸质

1

 

继续教育分复印件

纸质

1

 

 

收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收费方式

行政性收费 

 

收费主体

 

收费对象

同审批对象

执收单位

泸县卫生局

 

收费方式

固定收费 

 

收费标准(或百分比)

5.00

单位

/

币种

人民币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泸市财综[2002]7

 

其他说明

 

 

审批流程

请另附独立Word文档

 

审批依据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发布日期

1994.10.27

 

种类

法律 

 

涉及条款及内容

三十三条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01.06.20

 

种类

法规 

 

涉及条款及内容

三十五条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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