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医疗联合体。遵循“自愿参与、松散协作、独立经营、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分别以泸县人民医院、泸县中医院、泸县第二人民医院为中心,辐射片区乡镇卫生院,建立三个医疗联合体,在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开展协作,整合医疗资源,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入医疗集团。泸县人民医院、泸县中医院和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抱团片区乡镇卫生院加入以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为核心的医疗集团,发挥集团和专业优势,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医疗机构间开展协议合作。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性质、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协议约定的形式,开展单项或多项协作,优势互补,相互提高。
通过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医疗机构间在对口支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信息的互联共享方面开展了广泛协作,实现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