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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料报送有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6 20:17:55

 

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料报送有关要求的

通   知

 

各镇合管站、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为顺利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行为,现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资料时间安排

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报送资料到当地镇合管站,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资料报送到福集镇合管站;统计截止时间为每月10日,向当地镇合管站报送资料时间为每月12号以前。

各镇合管站向县合管中心报送资料,时间安排为:石桥镇、云龙镇、太伏镇、得胜镇、潮河镇、海潮镇、嘉明镇、方洞镇报送时间为每月15日;奇峰镇、兆雅镇、喻寺镇、牛滩镇、天兴镇报送时间为每月17日;玄滩镇、毗卢镇、云锦镇、立石镇、百和镇报送时间为每月19日;福集镇报送时间为每月21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报送资料要求

各镇合管站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上报病人电子(excel文档)数据时以医疗服务机构为单位分镇进行统计(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上报文档格式附后),其它资料见《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各镇合管站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严格按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不得拖延时间。

正式文件下载

 

附件:1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病人费用结算统计表

      2、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费用结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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