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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
作者:泸县新型… 文章来源: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 20:34:2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

 

一、什么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怎样筹集和使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每年每人筹资10元、各级政府补助40元,个人筹资10元存入《医疗证》,由全家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村卫生站门诊使用,超支自理,结余留用,不能退款,不能冲抵下年的个人筹资。政府补助40元作为统筹资金,用于住院补助、大病门诊补助、住院分娩补助等。

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

(一)无病健康检查。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由县合管中心根据工作运行和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安排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

(二)小病自筹自用。农民交的钱存在自家的《医疗证》上,归全家人使用,别人不能用你的钱,超支自己负责。患了小病可以凭此证在定点村卫生站和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当场从《医疗证》列支,由农民签字认可。

(三)住院政府补助。如果农民患病需要住院,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在符合报销规定的范围内按医院级别和比例给予补助。不同级别医院按不同比例报销,镇(中心)卫生院起付点为6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报销45%;县妇幼保健院起付点为2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报销35%;县人民医院起付点为3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报销35%;县级以上医院起付点为8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和自费医药费后报销25%外出打工的参合农民在公立医院住院,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在符合报销规定的范围内,同样按比例给予补助。一人一年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0

(四)关爱母婴健康。为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高,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凡在定点并有接生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产妇实行定额补助。计划内平产接生补助150元,计划内剖宫产补助300元;计划外平产接生补助100元,计划外剖宫产补助200元。

() 对风心病、肺心病、冠心病、高心病、心肌病、脑血管意外、肝硬化、慢性肝炎、慢性肾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糖尿病、甲亢、癫痫14种大病(需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为准)门诊治疗实行补助。凡属大病门诊补助的持大病统筹病种门诊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外三级医院(含二级精神病病)门诊治疗,由本人现金缴费。当年达到800元医疗费用时,于该年1220日前持门诊发票、处方和本人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合管中心办理。县合管中心在规定范围内按3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年报销总额不超过2000元。

四、根据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略有结余的原则,报销比例和金额随基金的运行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五、医疗费用怎样结算?             

在本县一般门诊(除14种大病门诊)和住院都由就诊医疗单位现场结算,但需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县外公立医院的住院由本人垫支,出院后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住院收据、每日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到县合管中心报销。

六、哪些情形不能享受统筹基金补助?

1、不符合报销范围的药品、材料、检查、治疗、护理、床位费和救护车、生活用品等其他费用。

2、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和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住院医药费。

3、民事纠纷、交通事故、被雇工伤、自残自杀、违法犯罪、医疗事故等的医费费。

4、计划生育并发症、后遗症的医药费。

5、其他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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