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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卫生局关于新农村卫生建设的规划(征求意见稿)2006.4.3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2

泸县卫生局
关于新农村卫生建设的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06.4.30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提高全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为新农村建设确定了方向,描绘了美好蓝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优化村民居家环境,是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一重大举措,结合泸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农村卫生政策,全面落实《泸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新面貌。
(二)建设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典型引路、尊重民意、稳步推进的原则,从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爱国卫生运动三个方面着手,由点及面,逐步普及。
(三)目标任务。
按泸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坚持“规划一个,建设一个”原则,逐步实施。
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新村村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0%,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各种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疟疾病、钩虫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保健达到9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0‰以下;健全慢性病防治网络,慢性病高危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村民参合率达90%,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重病不出县”的预期目标。
村民居家环境优化,生活习惯改变,生活、生命质量提高,到2010年,新村全村85%以上农户达到“卫生户”要求。
二、强化预防保健,控制重大疾病发生。
建立接种人群、孕产妇、疾病高危人群档案,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监测网络。
(一)免疫规划工作。在中心村规范建设村卫生站,设置预防接种点,定时定点开展以常规免疫规划为基础,应急免疫为辅的免疫工作,做到卡、证、簿健全,提高免疫规划接种率,切实降低疫苗可控疾病的发病率。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以霍乱、人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综合防治措施,确定高危人群和高发地区,由村卫生站工作人员定期回访,及时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疾病发生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妇幼保健工作。充分发挥村卫生站、各卫生室及村妇女组织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功能,定期定点开展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筛查和治疗,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母乳喂养和儿童保健覆盖率,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三、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
(一)加强村卫生站建设
通过规范化建设村卫生站,从设施、人员、技术三方面充分保障村民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卫生站建设标准:按甲级村卫生站建设标准(标准附后)在新村居民点建设一个村卫生站,下设卫生室(具体数目根据新村实际情况而定),按照“方便群众,确保医疗质量”的原则,分布于新村居民相对集中区,按每1000名居民配置一名乡村医生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卫生站性质:村卫生站为村民委员会举办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站管理模式:推动“三制五统一”,即实行乡村医生聘任制,村卫生站站长负责制和目标考核责任制,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选配,统一财务建帐、统一药品监管。 对乡村医生从医德医风、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实行缴纳行医保证金制。由当地镇卫生院受卫生局委扎代行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统一安排新村预防保健、医疗经营、业务培训等工作,实行全村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票据和财务账册,对村卫生站药品、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统一核盘建账,定期稽查指导。 组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和药品配送中心,公开招标,实行乡村卫生组织药品统购管理。  
卫生站基本职能:负责协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和实施本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负责本村传染病、地方病的监测、防治和管理,按要求执行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负责本村孕产妇、新生儿及七岁以下各龄儿童的保健保偿,开展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筛查、监测和治疗;负责开展本村居民预防接种、免疫规划异常反应或事故监测、报告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村食品卫生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本村有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做好其它指令性工作。
(二)推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坚持“民办公助,农民、集体、政府三方筹资,群众自愿参与,资金封闭运行,账目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原则,在泸县统一规划下推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满足村民就近就医。与民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筹建对无支付能力急危患者的医疗救助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增强村民健康意识
1、组织进行健康教育专题知识讲座。由村卫生站或镇卫生院定期组织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村民进行传染病控制、卫生知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妇幼保健知识讲座,普及疫情控制、科学生活卫生习惯及普通疾病的预防和保健知识。
2、开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在村卫生站(村民委员会)制作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两个月一期,定期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公示“卫生户”评比情况,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规范整洁村民居家环境。
(二)开展除“四害”活动,保障村民身体健康
按照《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要求,在鼠、蝇、蚊、蟑螂害猖獗季节全村集中开展除四害活动,减少媒介传播疾病的发生。
(三)抓好改水改厕,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一方面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增进村民健康意识,引导村民对改水改厕从被动接受到资金的主动投入;二是开展“农村改水改厕示范村”和“改水改厕示范户”建设活动,根据村民分布情况确定4——5个示范点,强化示范作用,逐步全村推广,到2010年,全村卫生水、卫生厕覆盖率达90%。
(四)治理环境卫生,创建舒适居家
推行村民“户前三包”政策,与村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卫生责任,由村委会组织定期开展卫生死角突击整治活动,每月开展环境卫生评比,设置“卫生流动红旗”,彻底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改善卫生面貌,树立干净有序的农村新村形象。
(五)开展“卫生户”评比活动
以开展“卫生户”评比活动为载体,全面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
1、活动原则。“严格标准、树立典型、由点及面、全面推广”。
2、评比标准。(“卫生户”标准附后)
3、活动方式:
(1)定期评比。每年评比两次(分别有6月和12月进行),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卫生站等人员成立考评组,按照“卫生户”标准,结合平时掌握资料,通过一看、二访的形式综合考评。
(2)动态管理。“卫生户”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复查,能上能下,复查结果适时公布,被摘牌户要公布摘牌原因,促进公平竞争,实现良性示范作用。
(3)挂牌监督。对评为“卫生户”的村民住户予以挂牌,设置举报箱,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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